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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
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91条的规定,当共有财产的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同时,对于某些家庭共有财产,虽然可以分割,但是经过各共有协商一致也可以不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而采取变价分割或者作价分割的方式,如对于可分割的房产等。共有人在共有物分割的时候,各共有人对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完全的所有权,在实际中,对于分割后的那……
如何理解《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代位权及其行使中的问题?
如何理解《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代位权及其行使中的问题?《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那么如何理解债务人、债权人及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对于合同款项给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价款支付时间的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的价款,是指买受人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向出卖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价格条款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对价款的确定,如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价款做出明确约定的,则应按其约定确定,在此并无争议。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价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并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的159条的规定,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合同法》的61条、第62条第2项的规定处理。1、 根据第……
标的物质量标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标的物质量标准质量,是指产品的优劣程度。根据《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1、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
提出质量异议需满足什么条件?
质量异议的认定标准质量异议,又称质量瑕疵通知义务,是指买受人认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向出卖人发出通知,否则视为标的物质量合格。买受人对标的物质量的检验义务。《合同法》第1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关于验货人,买受人应当检验标的物,但并不意味着验货人必然就是买受人,……
法律是如何规定交货期限的?
交货期限的法律规定交货期限,是指出卖人在交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的日期。根据《合同法》第139条规定,出卖人交货期限的确定应遵循如下规则:1、 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同时,出卖人可以在该交货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2、 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交货期限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当事人仅约定何时开始交货,未约定何时终止交货的,视为约定的交货期间不明确。3、 如当事人未约定交货……
质量瑕疵责任
质量瑕疵责任的具体规定出卖人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的,应当承担质量瑕疵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即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选择请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
合同履行中不认可签收人,是否一定能否认合同事实?
合同履行中不认可签收人,是否一定能否认合同事实?   通常而言,否定事实无需举证。但考虑到签收人可能为被诉当事人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且常有变化之情况,人民法院也不宜据此简单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就签收人是否是被诉方的工作人员、是否有权代表其签字的事实而言,被诉方具有较强的举证责任能力。而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的举证能力较弱。《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
无权代理产生的后果就一定和被代理人没关系吗?
对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在何种情况下要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然而,保护被代理人不是无限度的,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就是对保护被代理人设置了限度,《合同法解释(二)》第12条对以行为方式追认的规定即是对被代理人实施保护限制情形的另一种细化,其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行为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表现代理的典型情形有哪些?
行为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表现代理的典型情形有哪些?答:结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见和司法是实践,一般认为下列情形行为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1、   行为人曾经是代理人并且与相对人发生过订立合同行为,订立的合同上加盖有被代理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   行为人曾经是代理人并且与相对人发生过合同行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了加盖有被代理人印鉴的介绍信。3、   行为人持有证明代理权的证书,并且按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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