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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登记对房产交易有重大的影响
物权登记对房产交易有重大的影响当某人拥有对某特定物的支配权,即某物的所有权归某人所有时,他需要对这种权利有一种表示。这种表示往往体现在向注意到该物品存在的不特定的人群传达一个信息:“此物是我的”,不经我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控制此物、使用此物、毁坏此物。由于这种表示是对不特定的人群发出的一种信息,就需要以一种方式表示,这种表示的方式要为公众所认可和接受,故称公示。因物的不同,公示的方式也有不同,物权的……
我国法律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怎么规定的?
【案情】成某与卞某、王某三人于2005年合伙购买位于本市奉贤区某处房屋两套,三人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两套房屋建筑面积总计270平方米。后三人发生纠纷,卞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共有房屋。经法院调解,成某分得其中一套房屋,按产权证记载面积为100平方米,超过成某应得三分之一份额的部分为1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2万元计算,由成某补偿卞某、王某12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成某请有权……
不动产善意取得是如何认定?
【案情】1999年,老冯在家自建一混合结构四层房屋,2002年与妻子离婚双方均未对此房屋提出诉求。2003年,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被更改在各自的名下。2005年4月老冯的两个儿子将房屋卖给了费某,费某交付了房款10.5万元并以房产的买受人身份入住该房屋搬入居住至今,老冯的两个儿子立断契一张连同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费某。费某于2005年始终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010年在撤销两个……
赠与的房产未经过户登记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提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除外。【案情】2008年3月,姚某与卢某购买A房产,登记在姚某名下。2009年10月姚某与卢某离婚,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的A房产赠与婚生子小姚。小姚及其母亲卢某均居住使用该房屋,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登记。2013年1月、5月,法院对两起民事案件先后作出判决,要求姚某分别偿还债务30万元、20万元,并在审理过程中对……
法院能以重大误解为由进行再审吗?
【案情】成某与卞某、王某三人于2005年合伙购买位于本市奉贤区某处房屋两套,三人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两套房屋建筑面积总计270平方米。后三人发生纠纷,卞某、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共有房屋。经法院调解,成某分得其中一套房屋,按产权证记载面积为100平方米,超过成某应得三分之一份额的部分为1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2万元计算,由成某补偿卞某、王某12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成某请有权……
有需要鉴定的事项,一方同意鉴定,另一方不同意的,该如何处理?
【案情】2011年3月,原告魏某为被告宫某建造住宅一幢,同年12月竣工。双方经结算,宫某应给付魏某工钱5万元。在建房期间,宫某已给付魏某3万元,尚欠2万元未付。魏某多次催要未果后,于2012年5月将宫某告上法庭。审理中,宫某称未给清魏某工钱是因为魏某为其建造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魏某在法庭上不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律师分析】本案中,宫某对房屋质量提出异议,魏某不承认,是否需要委托鉴定?一般来说……
中介公司未审核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大事项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是否应当赔偿?
中介公司未审核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大事项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是否应当赔偿? 案例介绍:2006年2月,殷某委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帮殷某租一套房屋。同年3月15日,中介公司通知殷某到本市某地看房。殷某当场向出租人交纳了3000元定金。次日,殷某与出租人共同在中介公司办公室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殷某取得了出租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按照合同约定,殷某向出租人支付了剩余租金15000元。此后……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是否有期限?
案例介绍:2005年7月15日,邢某与韩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邢某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让给韩某,总价人民币300万元,并约定首付款人民币60万元,余款在2005年8月15日,交易过户当日给付,如韩某未按约支付款项的,邢某有权解除合同。2005年8月15日,韩某未依约给付房款,双方也未办理交易过户。2007年2月,邢某起诉韩某,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律师分析:本案中,邢某是否有权根据合同约……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是否一定能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
案例介绍:2007年5月,某公司向张某租赁位于上海嘉定区的,由张某自建的仓库一处,双方为此签字《房屋租赁合同》。2008年1月上海遭遇罕见的大雪,大雪造成某公司租赁仓库顶棚的大梁被大雪压断,顶棚掉落,将某公司存放于仓库的大量设备砸坏、报废。经查张某出租的房屋未取得国家建设部门的建造许可,也没有房屋产权证,属违章建筑。2008年3月,某公司起诉张某,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张某赔偿损失人民币2……
违约金的数额是否能随意约定?
案例介绍:2012年2月卫先生与洪小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洪小姐将其所有的违约本市延安西路的1套房屋出让给卫先生,房屋总价人民币400万元,合同首付款80万,卫先生贷款280万元,如卫先生无法获得贷款或贷款不足的,由卫先生在交易过户当日以现金不足,余款40万元待交易过户当天给付。因该年房屋价格变动加快,为防止洪小姐不卖房或卫先生不买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一方违约,须根据合同总额的100%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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