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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资格问题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物流结婚还是离婚都有其自行决定,因为其并非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离婚案件的被告参与诉讼。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之初,就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的,此时应当提起无效婚姻之诉,提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前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丧失在原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之外,归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 工资、奖金。2.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对于离婚是双方尚未取得所有……
离婚时投资经营性财产如何分割?
投资经营性财产的分割(1)      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的分割。《婚姻法解释二》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2)      在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婚姻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或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以及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判断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从债务形成的时间和原因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等方面综合加以考虑。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负债为个人债务,如债务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的处理标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配偶对此能够证明的,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夫妻双方除为共同生活设立债权、债务之外,还可以单独进行民事活动。如果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并且有证据能证明时,债务人的配偶对此债务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双……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变更?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确定标准子女在父母离婚后随父或母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如果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可根据《法发[1993]30号文》第17条的规定协议变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发[1993]30号文》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
子女抚养费能增加、减少或免除吗
子女抚养费增加、减少或免除的确定标准  (1)关于抚养费的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发[1993]30号文》第15条、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涉及子女抚养费问题时,应以满足子女生活和教育需要为着眼点,以离婚父母自愿协商为首选,贯彻合理分担的原则。1.     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及适用程序《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请求损害赔偿一方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对其损害赔偿的请求也将不予支持。无过错方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权利人只能基于离婚而提出损害赔偿,大多情形下必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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