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辰荣上海房产律师欢迎您~
一方违约还能主张合同约定的优惠内容吗?
深圳某五金制品厂(原告)诉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案号:2013深龙法山民初字第543号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以往经常发生买卖合同业务往来,但是近来被告拖欠原告货款迟迟不予支付,最终经过原告的努力促使和让步,原被告于2012年11月01日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确认了截至2012年8月30日前,被告共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1255688.60元。对于上述货款,原告在协议中同意……
旅客在车上死亡,车主需承担责任吗?
[案情]2013年7月20日,罗某(49岁)乘坐某旅游公司的大巴车从某市往省内某景区游玩,当车驶入某高速路段时,罗某出现呼吸困难、脸色发青的症状,躺在座位上不省人事。事发后,司乘人员立刻向旅客寻求救助,因同车旅客无人懂医术,让罗某未得到有效救助。当车行驶到下一出口时,司机将车驶离高速,开往附近的一乡镇医院,罗某经抡救无效死亡。经司法技术鉴定,罗某的死因系猝死。就赔偿事宜双方协调无果,罗某妻子贺某以……
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案情】2012年10月5日,张某驾驶自有汽车赴宴饮酒,宴后为避免酒驾让宋某帮忙代驾汽车送其回家,途中汽车追尾一辆电动三轮车,致使其驾驶人李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宋某负全部责任。2013年3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宋某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医疗费30742元,车主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歧】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及处理有以下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
将房产等财物赠与类似情人等第三者的行为无效
将房产等财物赠与类似情人等第三者的行为无效一、男方出资以情人名义购房此类纠纷主要是所有权纠纷,主要表现为男方反悔向情人索要房产或者妻子知道后向情人索要房产两种。如果是普通商品房,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产权属于房产证上的名义人即情人所有。如果情人不能举证系赠与行为,一般应向实际出资人返还购房款。二、男方将房产赠与给情人此种纠纷主要表现为妻子知情后要求法院确认此赠与行为无效。如果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94”方案购房,同住人应及时主张产权份额,否则失去胜诉权
94方案购房,同住人应及时主张产权份额,否则失去胜诉权【案件介绍】王某某等4兄弟的父亲于2005年3月20日死亡,而他们的母亲则早在2002年1月18日死亡。原家庭除大哥王某某外,二哥李1、2、3等3兄弟户口,与父母亲户口均在上海市岭南路某号原公有住房内,由二哥李1、2、3与父母亲居住该房屋共同生活。1995年1月,该房屋按上海市政府《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规定》(简称94方案)被办理了公有住房买……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怎么变更?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和变更的确定标准《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涉及子女抚养费问题时,应以满足子女生活和教育需要为着眼点,以离婚父母自愿协商为首选,贯彻合理分担的原则。1.     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的问题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的问题根据审判实践,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应注意;1.     约定优先。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法发[1993]32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法发[1993]32号文》)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彩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
彩礼纠纷处理的原则彩礼纠纷如何处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进行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处……
对于离婚诉权限制的三种情况
对于离婚诉权限制的三种情况一、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3条又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201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了《军……
离婚的法定理由和法定情形
离婚的法定理由和法定情形《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于“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对此应把握:1、“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2“感情确已破裂”是一个抽象的和概括的的感念,对于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根据理……
专业团队,全面负责,值得信赖
上海房地产律师移动端指引添加微信红色图标